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卫生院建设项目
******卫生院运行管理)
联系邮箱:******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2月6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