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已由
武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武审投备字【2025】250号批准,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李家庄村进行景观绿化、水电安装、景观小品、音响安装、土方及商铺建设、外墙装饰等多项工程。(1)建设地点:邯郸市武安市活水乡李家庄村。(2)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3)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1.3 其他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0100:00:00至 2025-05-0623:59:59,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26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