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他们从思想上、能力上和心理上适应新环境新任务,是改善他们知识结构,加快角色转换,促进退役军人人才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配置,实现由国防和军队建设人才向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转变的现实需要。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全州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管理工作提示》的要求,结合实际,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相关部门草拟了《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部门关于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部门关于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等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
邮箱:******
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7日
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计划安置转业军官待分配期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他们从思想上、能力上和心理上适应新环境新任务,改善他们知识结构,加快角色转换,促进退役军人尽快适应地方工作角色。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黔退役军人通(2021)20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黔退役军人通(2024)3号)、《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全州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管理工作提示》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含计划安置转业军官、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管理,结合兴义市实际,现就做好兴义市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服役期间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他们从思想上、能力上和心理上适应新环境新任务,是改善他们知识结构,加快角色转换,促进退役军人人才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配置,实现由国防和军队建设人才向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转变的现实需要。各部门应当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政策落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安置质量、强化考核监督为原则,高质量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服务管理人员类别及管理时间。
1.转业军官。年度移交的计划安置转业军官。服务管理时间为下达安置计划至下发安置文件期间。
2.退役士兵。年度移交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务管理时间为报到接收至下达安置文件期间。
(二)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合法权益。
1.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报到接收工作。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集中报到时段,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告知“一单清”的方式,为退役士兵办理落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提供便利,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对临近报到期限但仍未报到的退役士兵,要通过告知书、督促函等书面形,式进行督促提醒,确保退役士兵按规定报到。
2.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退役士兵报到时机,收集用于测算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所需部队服役最后年度缴费工资证明材料,与退役士兵逐人面谈了解其服役经历等情况,填写留存退役士兵本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以及家庭重要成员联系方式等。安置结束后,建立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台账,在“全国移交安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单位和列编上岗等信息。
3.做好安置政策宣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培训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多措并举教育引导退接役士兵遵纪守法、珍惜荣誉,帮助他们了解安置政策、程序和就业形势,找准就业预期与就业现状的平衡点,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4.落实待安期间待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严格落实黔退役军人发[2019]7号文件规定,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社会保险接续所需经费测算,其中:生活补助按照安置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退役士兵本人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进行测算。退役士******人民政府同级财政申请安排。自部队工资停发次月起,逐月落实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
(1)基本养老保险接续。退役士兵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后1个月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核定手续,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退役士兵本人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财政局安排。退役士兵在办理待安置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时,同步申请办理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工作。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接续。退役士兵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后1个月内,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归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资金,并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为待安置期间的退役士兵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使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能够按规定及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并享受待******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代收代缴。单位和个人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的,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20]3号)文件规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联系退役士兵,督促其主动办理服役期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协助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安置后参保类型、身份信息等。
6.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岗前技能培训。以提高退役士兵思想政治素质和适应社会能力为重点,以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生涯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授课、案例剖析、邀请往年安置退役士兵现身说法、经验交流等方式,在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三)督促办理预备役登记。凡符合预备役登记条件退役士兵,均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到兴义市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安排工作介绍信时需退役军人本人提供出示预备役登记相关证明。
(四)积极推荐跟岗学习锻炼。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街道)跟岗学习,跟岗学习结束后,完成《待安置退役军人跟岗学习鉴定表》(附件1)并交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跟岗学习期间的现实表现材料将作为选岗安置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材料放入档案,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待分配(安置)期间拒不服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信访工作条例和社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等不良行为的,在分配(安置)时排序靠后或指令性安置。
(五)严格请销假。跟岗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跟岗学习单位考勤制度。同时,在整个待分配(安置)期间,根据文件规定,待分配计划安置退役军人离开安置地实行请销假制度,离开时间3天以上的,报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履行请销假手续(附件3),备案时应说明事由、时长、联系方式等。对于拒不服从管理的,将视情况依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强党员管理。对待分配(安置)的退役军人党员,在市退役军人局进行登记后,比照党员双报到要求,本人应及时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党组织进行报到,并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参加组织生活、参与社区党员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
(七)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待分配转业军官、待安置退役士兵在待分配(安置)期间,要积极加入兴义市旌旗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并由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八)加强档案移交管理。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管理和移交待安置退役士兵档案。对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复审后,发现档案资料缺失的,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对接原所在部队,完善档案资料,原所在部队予以配合。退役士兵确定安置单位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凭安置文件将个人档案移交接收单位,档案移交时必须做到手续齐备、安全保密。
(九)安置前考察。选岗安置前,由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按照安置属地管理原则,对计划安置退役军人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报到、跟岗学习、请************法院、市信访局、常住地村(社区)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审查,作为选岗安置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兴义市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和督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财政局按规定做好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社会保险接续等相关经费保障;市******税务局负责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征收工作。
(三)加强督导落实。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要开展退役军人待安排工作期间服务管理工作情况,作为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
附件1:
待分配(安置)退役军人跟岗学习鉴定表
附件2:
待分配(安置)退役军人考察材料
附件3:
待分配(安置)退役军人请销假审批登记表
联系单位: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
邮箱:******
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7日
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计划安置转业军官待分配期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他们从思想上、能力上和心理上适应新环境新任务,改善他们知识结构,加快角色转换,促进退役军人尽快适应地方工作角色。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黔退役军人通(2021)20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黔退役军人通(2024)3号)、《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全州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管理工作提示》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含计划安置转业军官、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管理,结合兴义市实际,现就做好兴义市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服役期间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他们从思想上、能力上和心理上适应新环境新任务,是改善他们知识结构,加快角色转换,促进退役军人人才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配置,实现由国防和军队建设人才向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转变的现实需要。各部门应当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政策落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安置质量、强化考核监督为原则,高质量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服务管理人员类别及管理时间。
1.转业军官。年度移交的计划安置转业军官。服务管理时间为下达安置计划至下发安置文件期间。
2.退役士兵。年度移交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务管理时间为报到接收至下达安置文件期间。
(二)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合法权益。
1.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报到接收工作。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集中报到时段,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告知“一单清”的方式,为退役士兵办理落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提供便利,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对临近报到期限但仍未报到的退役士兵,要通过告知书、督促函等书面形,式进行督促提醒,确保退役士兵按规定报到。
2.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退役士兵报到时机,收集用于测算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所需部队服役最后年度缴费工资证明材料,与退役士兵逐人面谈了解其服役经历等情况,填写留存退役士兵本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以及家庭重要成员联系方式等。安置结束后,建立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台账,在“全国移交安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单位和列编上岗等信息。
3.做好安置政策宣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培训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多措并举教育引导退接役士兵遵纪守法、珍惜荣誉,帮助他们了解安置政策、程序和就业形势,找准就业预期与就业现状的平衡点,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4.落实待安期间待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严格落实黔退役军人发[2019]7号文件规定,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社会保险接续所需经费测算,其中:生活补助按照安置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退役士兵本人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进行测算。退役士******人民政府同级财政申请安排。自部队工资停发次月起,逐月落实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
(1)基本养老保险接续。退役士兵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后1个月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核定手续,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退役士兵本人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财政局安排。退役士兵在办理待安置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时,同步申请办理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工作。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接续。退役士兵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后1个月内,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归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资金,并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为待安置期间的退役士兵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使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能够按规定及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并享受待******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代收代缴。单位和个人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的,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20]3号)文件规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联系退役士兵,督促其主动办理服役期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协助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安置后参保类型、身份信息等。
6.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岗前技能培训。以提高退役士兵思想政治素质和适应社会能力为重点,以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生涯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授课、案例剖析、邀请往年安置退役士兵现身说法、经验交流等方式,在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三)督促办理预备役登记。凡符合预备役登记条件退役士兵,均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到兴义市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安排工作介绍信时需退役军人本人提供出示预备役登记相关证明。
(四)积极推荐跟岗学习锻炼。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街道)跟岗学习,跟岗学习结束后,完成《待安置退役军人跟岗学习鉴定表》(附件1)并交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跟岗学习期间的现实表现材料将作为选岗安置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材料放入档案,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待分配(安置)期间拒不服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信访工作条例和社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等不良行为的,在分配(安置)时排序靠后或指令性安置。
(五)严格请销假。跟岗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跟岗学习单位考勤制度。同时,在整个待分配(安置)期间,根据文件规定,待分配计划安置退役军人离开安置地实行请销假制度,离开时间3天以上的,报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履行请销假手续(附件3),备案时应说明事由、时长、联系方式等。对于拒不服从管理的,将视情况依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强党员管理。对待分配(安置)的退役军人党员,在市退役军人局进行登记后,比照党员双报到要求,本人应及时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党组织进行报到,并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参加组织生活、参与社区党员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
(七)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待分配转业军官、待安置退役士兵在待分配(安置)期间,要积极加入兴义市旌旗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并由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八)加强档案移交管理。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管理和移交待安置退役士兵档案。对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复审后,发现档案资料缺失的,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对接原所在部队,完善档案资料,原所在部队予以配合。退役士兵确定安置单位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凭安置文件将个人档案移交接收单位,档案移交时必须做到手续齐备、安全保密。
(九)安置前考察。选岗安置前,由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按照安置属地管理原则,对计划安置退役军人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报到、跟岗学习、请************法院、市信访局、常住地村(社区)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审查,作为选岗安置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兴义市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和督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财政局按规定做好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社会保险接续等相关经费保障;市******税务局负责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征收工作。
(三)加强督导落实。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要开展退役军人待安排工作期间服务管理工作情况,作为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
附件1:
待分配(安置)退役军人跟岗学习鉴定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时间 | |||||||
家庭住址 | ||||||||
跟岗学习工作小结 | 年月日 | |||||||
跟岗学习单位意见 | 年月日 |
待分配(安置)退役军人考察材料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时间 | |||||||
家庭住址 | ||||||||
纪委监委部门意见 | 年月日 | |||||||
公安部门 意见 | 年月日 | |||||||
检察部门意见 | 年月日 | |||||||
法院部门意见 | 年月日 | |||||||
信访部门意见 | 年月日 | |||||||
******居、社区)意见 | 年月日 |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 | 年月日 |
待分配(安置)退役军人请销假审批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请假时间 | |||||||
家庭住址 | ||||||||
请假事由及时间 说明 | 年月日 |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 | 年月日 | |||||||
销假时间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