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乌沙牛膀子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WNY-XNY-******)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5月1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兴义市乌沙牛膀子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489,385.93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125,154.06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711,417.08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亚鹏,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德兴,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华,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第1名;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第2名;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第3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3日17:00至2024年5月16日24:00止。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工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粤能大厦17层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6号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57-******/******
电子邮件:******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工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粤能大厦17层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项目的异议(投诉)书(模板)
异议(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对象 | ||||
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