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龙县某部副食品供应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地址******街道双朝社区五寨六街35号、37号2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15 : 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名称: 安龙县某部副食品供应项目
2、项目编号: GZSYZB-QXN202501-04
3、项目序列号: GZSYZB-QXN202501-04
4、项目联系人: 张慧
5、项目联系电话: ******
6、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7、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供货地点:安龙县某部
(2)项目预算:600000.00元;
(3)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5)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8.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各网页查询截图)。
②参加磋商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代理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21日至 2025年01月 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2)地点:******有限公司(地址******街道双朝社区五寨六街35号、37号2楼)
(3)方式:线下获取;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委托人获取文件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10、磋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年02月06日15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5年 02月06日 15 点 00 分
12、开标地点: ******有限公司(地址******街道双朝社区五寨六街35号、37号2楼)
13、逾期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或首次响应文件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 安龙县某单位 联系地址: 安龙县
项目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电话:131 5839 9275
1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街道双朝社区五寨六街35号、37号2楼
项目联系人: 张慧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