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兴仁市卫生系列新项目(技术)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医疗机构上报卫生系列新技术(项目)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日-11月7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需补充材料的,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1月7日下午17:30以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个人补交材料未按要求审核盖章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补充材料一律用牛皮纸质的档案袋存放,并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的项目名称、专业,以及补充的材料目录。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股:******
附件1:兴仁市医疗机构新项目(技术)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1:10月份兴仁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项目(技术)立项暨转常规技术申报情况汇总表 (1).xlsx
兴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