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和贵州省相关要求,为保护项目拟建地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现公告兴仁市年产4万吨环保新材料项日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兴仁市年产4万吨环保新材料项目
******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兴仁市巴铃镇重工业区
(4)总投资:15000万元
(5)建设性质:新建
(6)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13031.64平方米,******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环保新材料项目(主要产品:湿强剂、干强剂、表面施胶剂、阳离子淀粉、染料、聚丙烯酰胺,中性胶,清洗剂,消泡剂等)。建设内容:原料及成品罐区、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应急池、雨水收集池、生产厂房、仓库房、锅炉房、设备房、办公楼、门卫室等建构物及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情况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显情
联系人电话:******
邮箱:******30@qq.com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巴铃镇重工业园区
三、环评单位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8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aE47hbAANgGy-6Kz06jqQ?pwd=6r4g
提取码:6r4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格式见附件,个人和企业可自行下载后,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相关的意见与要求,注团体单位提出意见后必须加盖公章。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及时与建设单位或则环评单位进行联系提交意见表原件或则将意见表进行扫描牌照后传至邮箱内。
六、公示时间
至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意见提交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